[成為合法夫妻之路2] 辦理單身證明 / 外交部認證 / 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蓋章認證 @台灣
[成為合法夫妻之路3] 取得異國婚姻同意書 / 申請結婚 / 結婚證書 @馬來西亞
[成為合法夫妻之路4] 回台灣補登記囉!
步驟一:辦理單身證明
1.地方區公所申請請英文戶籍謄本。
*文件:身分證。
*費用:第一份100,之後每份$15。
公告6天領,但我2天就收到簡訊可取件,免排隊直接到16櫃台領取。
*注意事項:英文戶籍謄本須確定父母與護照相符的拼法,區公所上班到晚上8點。
2.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辦理單身證明 (可順便驗證自己翻譯的汽車駕照)。
*文件:英文戶籍謄本。公證駕照需譯者到場,自己翻的就自己到場ok。
*費用:$750給1-5份,所以就拿5份。當天領,半小時左右可完成。
一種證件$750,所以單身證明+英文駕照須$1,500。
*推薦台北站前聯合事務所,上班時間早上8點半到晚上6點,離外交部領事局很近。
(公證人9點才上班喔!)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1號5樓之一
電話: (02)2375-2929
步驟二:外交部領事局認證 (不是外交部喔!)
*文件:填寫文件證明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送件完到1號櫃台繳費。
*費用:認證一份$400。正常件2天取件,急件隔天取件。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2F。手扶梯上2F右轉直走到底抽號碼牌和拿申請表。
*注意事項:1F有郵局可以幫忙代收和寄到家裡,可免再跑一趟。
步驟三: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蓋章認證
*文件:外交部領事局認證過後的單身證明。
*費用:$0,隔天下午2點半後取件。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02號8樓。
其實只要需要的文件和流程清楚,一個禮拜可以辦完,
但就在於馬來西亞的流程撲朔迷離,導致似乎每個台灣太太都要花點時間來鬼打牆,
所以小馨特別紀錄下來,希望能幫助以後的台灣太太
這個過程中,小馨犯了幾個錯誤,給大家參考:
1. 申請過多的文件。
不需要申請中文戶籍謄本,直接申請一份英文戶籍謄本即可。
昨天問友誼處,他們說只要一份認證過後的單身證明即可......
2. 英文戶籍謄本是附件,不需要公證,不然到外交部領事局要多繳一個認證費。
3. 公證人可直接辦理單身證明,一進去要直接說要結婚用的。
小馨第一次跑到某間公證處,那個天兵工作人員竟然也只公證我的英文戶籍謄本,
導致之後我又跑到另一間公證處辦理單身證明,多花錢又多花時間。
總之,總算在出國前完成我的單身證明。
根據友誼處的人說,只要拿著這份文件就可以直接到地方註冊局提出結婚申請。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這樣!!!!
那~等到時候再見機行事囉!大家有沒有覺得在台灣結婚很幸福喔

你好。我也是想台灣女生想跟我馬來西亞的男朋友在近期內結婚。 想請問那單身證明是只要英文版個人的戶籍謄本然後拿去地方法院申請單身證明嗎? 我人在馬來西亞。我發現到處的回答都不太一樣。 請問可以請媽媽幫忙代辦嗎?
你好。 地方法院或是民間公證人都ok... 至於能不能請媽媽辦理這我就不清楚了, 因為我記得有要自己簽名的地方。
太好啦。台灣很棒喔。我媽媽幫我代辦了單身證明。幫我省掉了很多麻煩,因為工作真的忙得走不開。
I know I know~ 祝你們一切順利喔!!!
哈哈。謝謝。現在才要開始大作戰呢! 開始要去Putra Jaya 辦理了。請問你們是一天裡面跑兩個地方嗎? 外交部和JPN: 驗證單身證明和申請異國結婚同意書? 你的網站真的給我很大的幫助! 感謝!
不客氣,我也是得到許多人的幫助喔!!! 是的,一天就去兩個地方。加油加油 :)))
小馨您好: 謝謝您對台北站前聯合公證事務所的推薦。 不過事務所上班時間是從8:30-18:00(公證人9點才上班喔) 往後有任何問題也可以致電詢問 再次感謝
謝謝你的提醒,我已經改好囉 :D
Hello..你好小馨! 我想請問你去市公所辦理英文戶籍謄本再拿到公證事務所公證然後去馬駐台辦事處辦單身證明! 基本上只要跑3個地方就好了對嗎? 1市公所 2公證事務所 3馬駐台辦事處 這樣對嗎?
還要去外交部領事局喔...
小馨 您好 敝姓吳 幾件事情想請教妳 我女友是馬來西亞人 駐東馬的一個小城市 山打根 我們想先在台灣註冊結婚 之後再回馬來西亞補辦註冊結婚 問題一 若我女友來台灣註冊結婚 需要哪些文件資料 若文件資料都齊全了 要在當地哪個機關認證嗎? 問題二 若我們台灣註冊結婚都辦好了 回馬來西亞補辦註冊結婚 又需要哪些文件資料 也要去外交部認證還是哪些相關單位嗎 怕漏掉任何文件 又要飛來飛去很花錢 麻煩妳知道的話 能否告知我該如何去辦這些流程
你好,恭喜你們。 因為我是先在馬來西亞結婚,再回台灣補登記, 所以狀況跟你們會有點不一樣。 但是別緊張,現在很多馬台結婚, 建議你們加入FB的馬來西亞寶島婦女協會粉絲團, 裡面有很多人可以回答你的問題喔!
小馨 您好 因為您剛好是當事人,所以想請教關於申辦流程的問題! 非常感謝 我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了一位吉隆坡的女孩子,已經談論到婚嫁,因為我是再婚,他有詢問過當地辦理單位,需要離婚協議書的英文版本,我是去戶政事務所申請之後,請翻譯社翻譯,但是要拿到民間單位公證時,因為證書後面有翻譯者簽名,他說需要翻譯者到場才能公證,但是如果改成當事人(我)自己當作是翻譯者簽名,就不需要再多花一筆代辦費用,但是公證單位說,有些國家不承認當事者自己翻譯簽名,不知道馬來西亞有沒有這項規定,請問您知道嗎? 感謝回答~
不好意思,這部份我不是很清楚,你可以要問問馬來西亞在台灣辦事處。
你好 請問一下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的電話可以麻煩告知一下嗎/謝謝
http://www.promotemalaysia.com.tw/about_10.htm
您好,我今天去外交部領事局辦理英文單身證明的驗證了,但是我回到家再看您的部落格,你申請的是2正2副,我只申請1正 (給他們一個正本+一個副本),請問到底需要申請幾份呢? 文章後頭你也有提到"友誼處只要一份認證過的就可以",所以是不是一份就可以呢? 謝謝你喔~
嘿嘿~我覺得在馬來西亞很多東西都沒有一定的答案,每個人遇到的狀況不同。我真的無法回答你是否絕對只要一份,只能說我當初覺得多申請一份比較安心。給你參考。
你好,請問你過去馬來西亞準備的資料,需要出生證明嗎?
你好,我来自马来西亚也即将要跟台湾男朋友结婚。我想请问户籍謄本需要拿回家里的那份去申请英文版本的吗?还是不需要呢?希望你能早日回复,感谢你。
你好,請問你的家裡是?
台中
如果要拿回台灣的就可以中文,如果要在馬來西亞的就需要英文。
我的學長說, 若大部份的時間雙方都在台灣的話,建議先在台灣辦好公證結婚,之後再到馬來西亞補簽,這樣反向流程是比較省事的。 若大部份的時間,雙方都在馬來西亞,則把馬來西亞的部分辦好,才回台灣補簽。 這樣比較不用跑那麼多趟,尤其是出國的部分可以不用跑那麼多趟。
學長說的很有道理唷~
想請問我的英文版戶籍謄本要公證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