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合法夫妻之路2] 辦理單身證明 / 外交部認證 / 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蓋章認證 @台灣
[成為合法夫妻之路3] 取得異國婚姻同意書 / 申請結婚 / 結婚證書 @馬來西亞
[成為合法夫妻之路4] 回台灣補登記囉!
步驟一:辦理單身證明
1.地方區公所申請請英文戶籍謄本。
*文件:身分證。
*費用:第一份100,之後每份$15。
公告6天領,但我2天就收到簡訊可取件,免排隊直接到16櫃台領取。
*注意事項:英文戶籍謄本須確定父母與護照相符的拼法,區公所上班到晚上8點。
2.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辦理單身證明 (可順便驗證自己翻譯的汽車駕照)。
*文件:英文戶籍謄本。公證駕照需譯者到場,自己翻的就自己到場ok。
*費用:$750給1-5份,所以就拿5份。當天領,半小時左右可完成。
一種證件$750,所以單身證明+英文駕照須$1,500。
*推薦台北站前聯合事務所,上班時間早上8點半到晚上6點,離外交部領事局很近。
(公證人9點才上班喔!)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41號5樓之一
電話: (02)2375-2929
步驟二:外交部領事局認證 (不是外交部喔!)
*文件:填寫文件證明申請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送件完到1號櫃台繳費。
*費用:認證一份$400。正常件2天取件,急件隔天取件。
*地址: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2F。手扶梯上2F右轉直走到底抽號碼牌和拿申請表。
*注意事項:1F有郵局可以幫忙代收和寄到家裡,可免再跑一趟。
步驟三:馬來西亞駐台辦事處蓋章認證
*文件:外交部領事局認證過後的單身證明。
*費用:$0,隔天下午2點半後取件。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02號8樓。
其實只要需要的文件和流程清楚,一個禮拜可以辦完,
但就在於馬來西亞的流程撲朔迷離,導致似乎每個台灣太太都要花點時間來鬼打牆,
所以小馨特別紀錄下來,希望能幫助以後的台灣太太
這個過程中,小馨犯了幾個錯誤,給大家參考:
1. 申請過多的文件。
不需要申請中文戶籍謄本,直接申請一份英文戶籍謄本即可。
昨天問友誼處,他們說只要一份認證過後的單身證明即可......
2. 英文戶籍謄本是附件,不需要公證,不然到外交部領事局要多繳一個認證費。
3. 公證人可直接辦理單身證明,一進去要直接說要結婚用的。
小馨第一次跑到某間公證處,那個天兵工作人員竟然也只公證我的英文戶籍謄本,
導致之後我又跑到另一間公證處辦理單身證明,多花錢又多花時間。
總之,總算在出國前完成我的單身證明。
根據友誼處的人說,只要拿著這份文件就可以直接到地方註冊局提出結婚申請。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這樣!!!!
那~等到時候再見機行事囉!大家有沒有覺得在台灣結婚很幸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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